如果回顾到5年之前,那时候的微商可以说是火爆朋友圈。
作为一种新的商业模式,市场接受度高,不缺流量,那时候的微商,正是处于“舒适区”的时候,很多人形容那时候做微商就是“捡钱”。
此后,加入这个行业的人也越来越多,行业内外的环境不断变化,微商越来越难做了,逐渐从舒适区走了出来!
到了2019年,行业的变化表明,微商又迎来新的拐点,微商正在重新走入舒适区。
行业规范更严格
对于微商从业者来说,2019年微商行业的头等大事就是《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的颁布。
《电商法》中对于过去比较模糊的电子商务从业者的义务和权利做出了明文的规定,而微商作为电子商务从业者的一部分列入其中。
中国的电子商务出现已经超过20年了,但是一直以来缺少相关的法律规范。
据统计到今年前5个月,我国网上零售的规模已经到达了3.86万亿,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占比超过20%。
预估在2019年,电子商务从业者将超过5000万人。
这么大的市场,这么广大的电子商务从业者群体,过去却一直没有做出完善的规范。
《电商法》在今年元旦颁布后,尽管广大微商群体感受到的变化并不明显,加上现在对于品牌和经营者们对于口碑营造的重视,所以大部分消费者遭遇的需要维权的事件也不会过于频繁,所以《电商法》的颁布对于微商销售和消费者来讲,感觉并不明显。
但是对于品牌方来说,影响就非常大了,品牌方为了规避潜在的法律风险,也会降低项目风险上花更多的心思。
比如前几年,无论是做社交电商还是传统微商,都可以看到不少品牌存在4级5级的分销体系,现在基本上很少有超过3级的了。
同时在产品宣传营销上,也更加规范,比如前段时间浙江就对于某微商品牌首次就虚假宣传开出罚单。
这样的过程,就是微商步入正轨,走向更好的一个过程。
品牌竞争促进产品革新
在微商刚出现的时候,商品主要以面膜为主,此后各种注册品牌的面膜如同雨后春笋般冒出来了,而那些三无的面膜同样不少。
就面膜这一种单品来讲,每一年都有新品牌出现。打个比方,在微商出现之前,如果将面膜的品牌数量比作一,那么到今年为止,层出不穷的面膜品牌数量可能超过了百倍。
不同价位、用途的车会有不同的用户群体,竞争有错位;微商往往是同一个价位区间的相同用户群体,存在无数个品牌在竞争
除了面膜,其他如护肤品、酵素、益生菌等快消品,都随着微商的发展,出现品牌大爆发,这些产品都存在一些共同的特点,属于快消品,产品生产门槛低,改进原料或者生产部分的一个环节,更换包装,就能做为新品再次推向市场。
这个过程中,出现的最大的问题就是产品同质化日趋严重,这些产品的产能爆炸增长,但是消费力增长却有限,而且消费者在不断的被教育中,对于产品功效、供应链流程、产品营销的了解逐渐加深,缺少核心竞争力的产品在竞争中,逐渐会被市场淘汰了。
这也导致很多品牌为了提升自己产品的竞争力,维系品牌市场地位,会在原料选择、产品研发、产品迭代、产品体验感上投入更多的金钱和精力。
所以市场的发展,竞争的加剧同样在倒逼产品品质的提升,倒逼产品的更新迭代,这也是微商在不断向上的表现之一。
泛微商化趋势
前几年,进入微商这个行业的大牌非常多,乳制品的蒙牛、伊利,母婴奶粉的贝因美等等,但是这些大牌大部分集中在快消品的阵营中。
而在最近的一两年中,这股微商化的浪潮席卷到更多的领域中。比如白酒行业的洋河就做了一款新酒——洋河无忌,专门开拓微商渠道。
而这些大企业进驻微商,也被人戏称为“正规军”。
当然,微商只是一个名词,但是微商代表的营销方式和渠道特点的影响范围却要大更多。
微商群体首次将朋友圈作为商业开发的战场,并做到极致。最早通过微信朋友圈卖产品的是微商;最早通过朋友圈做推销的是微商;最早通过微信引流裂变的也是微商。
这种微商的营销方式扩大到了微信平台的方方面面,经营的品类也不限于实体消费品,卖课的、卖保险、卖房的、做线上线下服务的都通过朋友圈销售。
于此同时,脱胎于微商的微信社交电商也如火如荼,一些看起来和社交电商不搭边的企业社交电商的模式,找到了开发流量的方式。
比如中石化旗下的跨界电商平台——易捷海购,就打出了“成为易捷赚客,邀请好友下单,可赚高达15%的佣金;3重奖励,月入过万不是梦。”这样“微商化”的口号,走上了“朋友圈卖货”的模式。
这种泛微商化的趋势将越来越明显,这个过程中,需要微商群体的所有人走出传统微商的框架,将思维拓宽,适应这样的变化。
结语
微商刚出现的时候,经历过一段“捡钱时代”,但后来微商逐渐走出舒适区,微商行业从品牌方到代理都感觉微商变得更加艰难了。
在2019年,随着《电商法》的颁布,微商行业进入了一个新的拐点,市场和法律规范的反馈,将让整个行业变得越来越好。
于此同时,我们也要意识到行业竞争的加剧和泛微商化的趋势,在这样的过程中找到创业者自己的位置,乘风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