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不是第一例了,早之前就有很多学校禁止教师做微商,甚至要求教师严格管理自己的朋友圈,不能发布一些与销售商品或者商品推荐有关系的信息。
前几天在一个群里,有位网友发了一个轻松筹的消息,说是她的婆婆突发脑溢血,希望大家能帮忙,夫妻两个人都是教师,工资微薄,积蓄也已花光,只能求助于社会,但是由于学校有规定,他们的朋友圈不允许发类似的消息,只能发到群里寻求帮助。
其实有这些规定也是能理解的,毕竟教师的微信会加很多家长,教师成为微商之后,避免不了会有一些家长出于溜须拍马,或者碍于面子要买东西,甚至借机送礼,那怎么办?
但是教师也很委屈,教师的工资不算高,而且周末和寒暑假又有大量的时间,为什么不能发展一点副业呢?《公务员法》中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可以从事营利性活动,但是《教师法》又没有明确规定,教师从事微商也是想补贴一点家用,也没有强制家长买东西,也不会占用工作时间,为什么不可以?
听上去,各有各的道理,但是我还是倾向于支持禁止教师做微商,毕竟微商也算销售的一种,想要做好是很耗费精力的,也会随时有顾客咨询,如果说单纯的在下班后或者周末、寒暑假来做,总觉得不太现实,但教师工资的问题也确实是需要解决的问题,其实教育部也一直在整改,一直在呼吁。
中国是个教育大国,想要改变教师的现状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尤其是基层教师,工资低,工作还辛苦,所以,教师做不做微商并不是关键,最关键的问题在于教师的工资待遇如何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