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可波罗声讨阿里
最近关于假货的话题又再度被炒热了,先是马可波罗瓷砖董事长黄建平“喊话”马云,说淘宝平台上300多家李鬼马可波罗,只有两家是真的。
关键的是,向淘宝申诉了还未果。
请注意上面这个关键才是关键的关键,中心思想是,你马云的淘宝就是个假货的天堂,假货的乐园,你们在纵容假货销售商。
看似就那么几个字,却字字重千斤,可算是有史以来最短的淘宝假货檄文了!
真是一石激起千层浪,激荡起了无数狂风骤雨般的声讨。
阿里也不是吃素的,马上祭出互联网科技公司的杀手锏:
2014 年以来,“马可波罗”品牌商从未在阿里巴巴平台进行过一次投诉。但在过去半年,我们主动为马可波罗删除了疑似知识产权侵权链接2353条。
接着马云BABA紧跟着说:
致两会代表委员们:像治理酒驾那样治理假货!
一样是引用数据,特别这么一段:
2016 年阿里巴巴平台治理部门共认定和处理制假售假案件线索 4495条,案值均高于目前刑法所规定的5万元起刑标准。但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得以依据现行法律规定进行刑事打击的只有469件,只占十分之一。而在33例已经判决的案件, 80%还判了缓刑,制假售假受到刑事处罚的比例不足1% 。
阿里官方和马云的回应相当犀利,有理有数据,马可波罗瓷砖的董事长没有接着回应,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淘宝所言不虚。
二、关于假货之争的冷思考
坤鹏论对于阿里的关注一直比较密切,在这样的唇枪舌剑中也在思考一些问题,下面就聊一聊吧。
1.阿里没有权利只有义务
客观讲,阿里是一家商业公司,本质是贩卖流量的线上百货商场,收入主要来源于广告费和摊位费(它叫技术服务费),就跟线下的百货商场没多大区别,关键的关键是,它还没有执法权,就跟线下商场的保安抓住了小偷,必须报警让警察来处理一样。
所以让阿里成为打假的主力军,这真的说不太过去。
当然,阿里绝对有配合的义务,如果你举报它平台上有假货,它必须配合你打假,配合是它的义务。
马可波罗瓷砖董事长黄建平的讨伐檄文其实抓的就是这个义务,但阿里的回应却让他哑口无言,估计黄董事长气坏了,公司内不知有谁要挨板子了。
甚至有人这样评论道:
阿里还为马可波罗打假提供了极大便利,黄先生说,一输入马可波罗,就出现了五百家假冒伪劣的。呵呵,如果不是淘宝,你得去全国犄角旮旯去找它们,得付出多少时间精力,现在手指轻轻一点,就一网打尽了,全不费工夫,是不是该感谢淘宝和马云呢?
2.把假货的锅甩给法律法规
有人说,马云一直以来都是将假货的问题根源“甩锅”给了法律法规,这次也不例外。
那么他这么甩对不对?
坤鹏论认为,这肯定是没毛病的。
大家都说美国假货少,原因分析来分析去,其实关键还是美国的相关法律健全,而且罚得狠,它的《商标保护法》的最高罚款,力度是我们的近千倍。个人罚款最高达到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3300万元),公司罚金高达15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近1亿元)。而且,制假售假还将面临刑事处罚,10年以上乃至终生监禁。
我们至今还在沿用1993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单位处5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这力度在货币贬值了这么多年的今天,真形同毛毛雨一般!
古人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虽然是人民政府,但这个对于执法机关也一样。如果不与时俱进修改相应的法律法规,费半天劲,花了人力物力,结果才收到那么点罚款,还可能落个阻碍地方经济、影响社会稳定的罪名,相信执法机关的领导肯定会选择性忽视的。
其实造假一直有之,坤鹏论查了查,从上古时期的周朝已经有假冒伪劣商品了,那时候政府就已经通过立法来打击了。
后来汉朝、隋唐都有假货,政府都有相关的严厉法规。
唐朝的商品监管是历史上较为全面和成熟的时期,不但制度配套健全,而且法律规定详细,惩罚措施也比较严厉。
《唐律疏议》规定商品质量差,缺斤短两,要各打八十大板。
唐朝对食品造假者的惩罚更为严厉,举个例子:明知有的食品变质,卖家应当立刻焚毁,违者打九十大板;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的,如果导致人中毒,根据情节及后果加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如果致人死亡,要对兜售者以过失杀人论罪。
到了宋朝这个历史上经济最繁荣、市场最发达、外贸最活跃、商人最自由的朝代,同时也是国民生产总值最高的朝代(据经济史学家估算,宋朝的富裕程度空前绝后,不仅远迈汉唐,而且超越明清,据说其国民生产总值已经占据当时全世界经济总量的一半以上),对于假货的处罚和唐代一样严厉。
缺斤短两就要挨六十大杖!绝对打得屁股皮开肉绽!
宋朝时就有了三天保退换政策,卖方不退,官府会强制卖方退换,并且还要打卖方四十小板子。
3.假货是个发展的必经之路
如果咱们是技术的先导者,那么假货这事确实要从开始严打,但遗憾的是,自从工业革命以来,我们就成了落后的一分子。
所以我们要师夷长技以制夷。
其实从人类一诞生起,就是从模仿开始的,比如:学说话,学写字,学走路......
没有模仿,那里会有创新,没有青出于蓝,那里会有胜于蓝?
把假货的历史往回回顾得长一些,假货最猖獗的其实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
那时候是中国的第一次消费升级,需求突然膨胀,供给严重跟不上,为假货提供巨大空间。
当年的温州纸皮鞋火爆大江南北。
而现在,温州的鞋业之发达令世界瞠目。
前两年,坤鹏论曾看到一篇文章说,电视台记者在网上买了一双温州产的假运动鞋,找质检部门一查,发现各个维度的测试都和真的质量一模一样。
马克思说,资本的原始积累都是血淋淋的,肮脏的。
这话听着让人不舒坦,但却真实得不行。
而客观上讲,假冒伪劣其实就是原始积累的一个肮脏阶段。
但是,谁不想把企业做成百年老店?谁不想自己的产品堂堂正正的?
即使是假冒伪劣起家的企业,他们在有了钱后,也开始向真货发展,要不然温州也不可能成为如今的世界鞋都!
我们总是汗颜自己是山寨之国,但没有模仿就没有超越,更不要谈什么创新了!
没有山寨中国的制造业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发达,更不可能在很长一段时间成为世界工厂。
甚至美国的《纽约时报》曾说:中国人工智能赶超美国不是梦话!关于人工智能中国发表的研究论文数量已经超过了美国学者。
其实,“山寨”正是中国产业从低端迈向高端的基础。
美国经济学家泰勒•考恩曾提出过一个重要的概念:低垂的果实,指的是这样一种经济现象:当产业模式出现革命性变革或实施颠覆性创新之后,会有大量“低垂的果实”供人们采摘,这是企业成长最轻松也最迅速的阶段。几乎任何企业都可以借助模仿和学习,轻易地分享成长的果实。
上世纪80年代开始的改革开放,正是给中国经济提供了这种“低垂的果实”。当中国人刚开始接触全球市场时,他们很快发现海外早已成熟的商业模式和产业技术,只需要拷贝到中国稍加改造,就能获得巨大的市场和需求。
于是,从服装到生活用品,从家电到电子设备,中国各行业在过去30年的历史,共同组成了一部巨大的“山寨史”。
同样,现在声名显赫的阿里当年也是山寨的ebay、腾讯山寨的ICQ、百度山寨的谷歌......
其实咱们真的不必妄自菲薄,就连我们羡慕嫉妒恨的德国、日本一样曾是山寨起家。
德意志民族是很晚才开始搞工业化的,英、法完成工业革命时,德国还是个农业国。
德国人进入工业化后也经过与今天中国类似的“山寨阶段”:向英、法学习,偷人家的技术,仿造人家的产品。
为此,英国议会还特别在1887年8月23日通过对《商标法》的修改,要求所有进入英国本土和殖民地市场的德国进口货必须注明“德国制造”。因为,德国大量出口冒称产自英国的山寨产品,已经严重危害到了英国制造业的信誉。“Made in Germany”在当时实际上是一个带有侮辱性色彩的符号。
那时候,德国产品在全世界范围已经成为“廉价劣质”(Cheap and Nasty)的代名词.
而日本走上崛起之路的那几十年,“Made in Japan”就是“假冒伪劣”的代名词,而且当时作为山寨之王的日本,山寨商品覆盖了各个行业,食品、服装、小商品、动画、漫画、影视、玩具、家电、汽车.......
疯狂山寨后的日本,工业迅速发展,后来才走上原创的道路,到了上世纪80年代,韩国接过了山寨的大旗......
所以,如果把时间拉长远看,假货其实并不可怕,一些国家的经验表明,假货会自行消失,因为市场身具有激浊扬清的功能。
今天,我们遇到了经济的L型,看过坤鹏论《经济危机该来总会来,既然你无法逃避,不如默默享受吧》一文的朋友就知道,目前我们遇到的问题,其根源就是产能过剩,而现在的过程就是激浊扬清的过程,而国家的供给侧是用政府的手在推动这一进程更快些!
所以,坤鹏论认为,一切皆有因,也皆会有果,假货并不可怕,平心静气地想一想,我们现在所遇到的假货比起前些年少太多了,而且即使是假的,质量也差不多对得起它的价格,甚至还常常令人有物超所值的感觉。
就像马云在去年说的:“问题是,如今的假货比正品质量还好,价格也更低廉。它们在相同的工厂生产,采用相同的原材料,只不过没有用自己的品牌。”
这样想一想,国家这些年对于假货的态度,是不是有些特别高深远大的味道呢?
如果不给学生充分学习与模仿的条件与环境,怎能造就未来支撑国家的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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