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福建省消委会和福建省工商局网络市场监管中心日前联合发布消费提醒,广大消费者需警惕微信朋友圈买卖带来的“维权难”等隐患。(新华社4月11日) 一分为二看微商
借助于微信平台应运而生的微商,是时代进步的必然产物。微商的出现,的确加大了“维权难”的力度,但也不能因此将其一棒子打死。
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微商为我们便捷购物另辟蹊径,且带来浓浓友情。同时,微商解决了一些特殊群体的就业难题,缓解了就业的压力。诚然,微商群体素质良莠不齐,鱼龙混杂。如何才能避免在购物时上当受骗呢?这就要求我们擦亮双眼,谨慎“圈友”,对于微信朋友圈里的人员素质,做到心中有数,在了解其人品,确认信得过的前提下,才能购买其所售的商品。人品过关的微商,其商品的质量一般也不会差,即使您购买了不如意的商品,也能理性沟通,不会造成维权难。
倘若您始终对微商心存抵触,那就把他们统统挡在朋友圈外。如果发现微信朋友圈中有从商者,毫不犹豫地把他列入“黑名单”也就罢了。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微商既然能生存,就一定有他生存的理由。面对微商,爱者亲近,恨者远离,大可不必烦恼!(解延忠) 微商不可或缺
微商作为互联网时代“电商”的衍生物,不过是借助微信这个平台的小电商罢了。说直白点,便是电子版的小商小贩而已。既然能允许现实中的小商小贩存在,为什么容不下微商立足呢?我以为它是不可或缺的。
至于微商以通过软件制作的方式营造高额成交量,然后来引诱朋友圈中人购买的现象也并不奇怪,现实中不也有个别的商家存在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吗?
微商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既然有那么多人去追随,说明它有一定的生命力,可以疏,但不应简单地去堵。而我们的相关部门要做的便是,想对策、定措施、去规范,去引导它们向健康的轨道运行。(王晓红) 微商应自觉
任何一个新兴市场的出现和存在都有其理由。微商做的是熟人生意,熟人间的信任是保证产品价美物廉的基础,如果市场培育适当,即便不能取代网购,至少也能从网购大市场中分一杯羹,这对于缺乏创业基础的年轻人来说,也是一条生路。
任何场合都有搅局者,初兴的微商也不例外。制造虚假销售繁荣景象的微商,简直是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对于这种微商,民众的批评可以有,但不能因此灭掉一个市场。而对于微商来说,更应引以为戒。
(白建军) 微商不是法外之地
有需求就有市场,微商兴起也如此。既然微商是市场需求催生,就不能人为打压这种行为。可是,这并不代表微商可以游离于法律之外,任由造假横行,无序发展,损害消费者权益。这样下去,只会让更多消费者权益受损,也会毁了微商的未来。
为了微商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权益,微商发展必须强化监管,完善法律法规,细化制度设计,针对微商暴露的各种问题,治本溯源,对症下药。根治微商问题,不应束手无策,监管应该及时跟进。因为,微商不是法外之地。(孙维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