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加盟要注意的事项很多,无论是前期的考察、咨询过程,还是后面的签约、选址乃至于营业阶段,都需提起十二万份的小心。开店创业,就是要多看多问多观察多学习,万不可盲目运作。小编之前已经介绍过一些环节的注意事项了,今天就来讲讲签约时应该注意什么吧!
确认加盟总部的各项证件
首先要确认品牌总部是否持有特许加盟资源,如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可以要求品牌出示服务标章注册证,只有证明总部确实拥有该品牌,才能将其授权给加盟店使用。其次,明确对方有没有做特许经营备案,如果合同并没有注明“特许经营”,而是技术转让合同、供货合同,这类合同是不承认双方有加盟关系的,它也就不用对你的商标等各方面负责,风险很大。
确认费用的种类、支付方式
品牌一般会向加盟者收取加盟金、权利金、保证金等费用,分别是用在帮助加盟者做开店的整体规划、使用商标、确保加盟这履行合约支付货款等方面。其中,权利金是持续性的收费,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也可能会有加盟总部要求一次性支付合约期限内全部权利金。不过若是一次性支付,记得要在合约上加注,当加盟店在合约期限内就不开店时,总部须退回未到期的权利金。
确认总部供货价格
关于供货问题,有些加盟总部是要求加盟店必须在总部进货,有些则是要求加盟店在产品制作流程熟悉后,可以在当地进货,自行制作。不过为了确保连锁体系品质的一致性,后者很少,所以在签订合约前,应与总部协商,要求其供货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行情,或者提出可以接受的高出市场行情的比例,以免之后在供货价格上出现分歧。
确认续约条件
合同上一般都会注明加盟期限,3年、5年不等,要提前确认号续约条件,如到期后是否可以优先续约,或是无条件续约,加盟金是否有变动。若是不续约终止合约,是否退还保证金、竞业禁止期限是多久等问题,也是需要在签约前了解清楚的。
警惕霸王条款
合同条款中任意一条有一点点问题会让加盟店造成天价赔偿的,或者是以一个很小的原因就可以解除加盟关系,这都是不合理的。同时,还要注意连带责任、同业竞争、商圈保护等,还有管理规章的问题,可能合同中会提到“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总部管理规章办理”。遇到这种情况,加盟者必须要求总部将管理规章附在合约后面,否则合约未载明事项均有可能成为管理规章,对加盟者很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