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1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通报(第三十六期)。
其中,标称福娃集团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四厂生产的喜福娃雪饼(喜福娃,420g/袋,2020-11-08)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标准要求≤0.25g/100g,检验结果为0.37g/100g。
过氧化值反映了油脂酸败的程度。过氧化值高表明样品中油脂和脂肪酸等被氧化到了一定程度,吃起来有酸败、哈喇等异味,涩,口感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GB 17401-2014)中规定:含油型膨化食品和非含油型膨化食品中过氧化值的限量值为0.25g/100g。导致食品中过氧化值检测超标的原因有:生产中使用了酸败的油等原料;生产条件控制不当;贮运方式不当。一般情况下,过氧化值略有升高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如发生严重的变质哈喇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
第三方数据显示,福娃集团(原湖北银欣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6月28日,是由九部委评定的首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是湖北省委、省政府十二五期间重点支持的十一家销售额过百亿的龙头企业之一。连续三年被湖北省政府评为“湖北省十强农产品加工企业”和“行业五强企业”。
福娃集团已先后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HACCP认证、C标志认证、ISO14000.拥有9个绿色食品标志、3个有机食品标志,2007年9月,福娃大米喜获“中国名牌产品”殊荣。2008年5月,“福娃”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009年9月,影视红星孙俪担纲福娃产品形象代言人。
第三方数据还显示,福娃集团有失信记录16条,未履行数量16条;有被执行人记录1条,被执行总金额26493.44万元,历史被执行人 记录70条,历史被执行总金额70712.43 万元;有限制高消费记录45条,历史限制高消费记录10条;终本案件36则,未履行总金额30.430.43 万元,未履行比例9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