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制作  药害  ****51  2020蓝鲸·国际标签展  江南布衣  管道泵  解决方案  生产  餐饮加盟连锁店  按摩仪 

2021特殊食品行业年度十大事件揭晓

   2022-01-06 新华网1530
核心提示:2021年正值《“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贯彻实施的关键阶段,特殊食品产业作为重要的一部分,面临着新的挑战,也迎来了发展机遇。当前,我国特殊食品产业正处在大有可为和即将大展身手的阶段。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消费者健康意识水平的显著提升,也给国内特殊食品产业发展提供了新动力。

2021年正值《“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贯彻实施的关键阶段,特殊食品产业作为重要的一部分,面临着新的挑战,也迎来了发展机遇。当前,我国特殊食品产业正处在大有可为和即将大展身手的阶段。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消费者健康意识水平的显著提升,也给国内特殊食品产业发展提供了新动力。

近日,新华网联合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共同评选出2021特殊食品行业年度十大事件,从多角度折射出今年行业的发展状况。

事件一:上海等8省市出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使用管理办法,标志着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使用监管制度的日趋完善

2021年1月18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经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管理的通知》。除上海外,2021年还有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海南省、徐州市、南通市、泰州市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截至目前,已有15个省市相继出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使用管理办法。

在各地制定的相关规定中,明确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监管负责部门或建立专家委员会、建立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管理制度、配置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按照营养诊疗规范化流程应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开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等。标志着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制度的日趋完善。

事件二:首批功能类保健食品原料备案工作正式启动,辅酶Q10、褪黑素、螺旋藻、破壁灵芝孢子粉、鱼油等五种原料产品首次备案上市

2021年3月1日,辅酶Q10、褪黑素、螺旋藻、破壁灵芝孢子粉、鱼油等五种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将正式实施,这标志着首批功能类保健食品原料产品备案工作正式启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辅酶Q10等五种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辅酶Q10等五种保健食品原料备案产品剂型及技术要求》,并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同时,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保健食品备案管理工作,根据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注册产品情况,市场监管总局制修订了配套的《保健食品备案可用辅料及其使用规定(2021年版)》和《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剂型及技术要求(2021年版)》,将粉剂、凝胶糖果纳入保健食品备案剂型,并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辅酶Q10等首批功能类保健食品原料产品备案工作启动后,将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健康产品的多元化需求,有效提升市场准入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推动保健食品发展新格局,是我国保健食品实施注册备案双轨制工作后的一项开创性成果。

事件三:婴儿、较大婴儿、幼儿配方食品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正式发布,更加符合婴幼儿营养需求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6—2021)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21)(以下统称新国标)已于2021年2月22日发布,将于2023年2月22日实施。此次标准修订,一是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修订趋势一致,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10)分为两个标准,即GB 10766和GB 10767.二是根据母乳成分、婴幼儿营养素需要量的最新科学研究成果,对婴幼儿的营养物质的种类和添加量给出了更精细的要求,更能符合婴幼儿的营养需求。

自新国标发布之日起,申请人即可按新国标提出产品配方注册(含变更、延续)申请,获得注册后可按新国标组织生产。

事件四: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列入立法计划,将进一步完善我国上市许可的法律法规

2021年4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其中包含了《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

现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于2016年制定并施行,根据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两个管理办法五年时间的实际执行情况,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列入立法计划,将进一步完善我国上市许可的法律法规。

事件五:中国保健食品行业“正能量行动”暨中国保健食品行业公众服务日设立

2021年5月19日,中国保健食品行业“正能量行动”暨中国保健食品行业公众服务日在京启动。新华网联合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中国营养学会、中国保健协会发出倡议,倡议将每年的5月19日设立为公众服务日,同时呼吁行业诚信自律,释放保健食品价值,科学保健,诚心为民。公众服务日的设立,是中国保健食品行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标志性事件。

事件六:美赞臣、飞鹤、澳优等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兼并重组,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市场竞争力

2021年6月5日,春华资本集团宣布与专注健康营养、卫生的全球消费品领军者利洁时集团签约,收购利洁时旗下知名婴幼儿营养品公司美赞臣在大中华区业务,并将拥有美赞臣品牌在大中华区市场的永久独家使用权,交易金额达22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41亿)。

2021年7月5日,陕西小羊妙可乳业有限公司发生股权登记变更,新增投资人黑龙江飞鹤乳业有限公司,持股100%。这意味着飞鹤时隔7年再次布局婴幼儿羊奶粉赛道。

2021年10月27日,伊利股份发布公告,公司将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金港商贸控股有限公司以协议转让、认购新股并触发全面要约义务的方式收购澳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伊利间接出资62.45亿港元,成为澳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一最大股东,是今年中国乳业企业之间规模最大的一笔投资并购。

上述企业兼并重组,是对国家《推动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和《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方案》的具体行动。这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安全保障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婴幼儿配方乳粉产业健康发展。

事件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首次批准建设特殊食品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将进一步增强中国特殊食品监管技术创新能力

为推进市场监管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提升市场监管科技创新能力,增强科技赋能,经组织申报、形式审查、集中评审、现场核查和综合论证等程序,2021年9月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批准2个特殊食品重点实验室和1个特殊食品技术创新中心,分别是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作为依托单位的特殊食品监管技术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作为依托单位的肿瘤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无锡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作为依托单位的特殊食品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

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是国家市场监管领域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3家单位在特殊食品领域获批建设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将进一步增强中国特殊食品监管技术创新能力,推进新技术、新方法的科学研究,提升技术服务水平。

事件八:特殊食品行业年度盛会——第六届中国特殊食品大会召开,赓续百年,触石创新,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

2021年是国家“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促进我国特殊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10月16日,由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主办,无锡市人民政府、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南大学支持的第六届中国特殊食品大会在江苏省无锡市召开。

50余位特殊食品领域相关政府部门主管领导、9位国内著名的营养健康食品领域和医疗领域的两院院士、100余位行业权威专家、70余位企业领袖等超2200人出席大会。

政府领导、两院院士和行业专家、特殊食品行业领军企业领袖在大会上分别就我国特殊食品和营养健康食品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产业发展规划、市场监管、产品审评注册、标准制定等进行了宣讲和解读;围绕中国特殊食品和营养健康食品国内外发展现状、趋势、发展成就、存在的短板和“卡脖子”问题作了精彩的报告;交流了中国特殊食品行业在新产品研发、食品质量安全、洞察消费者需求、公益科普宣传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明确了中国特殊食品产业规范发展的方向。

第六届中国特殊食品大会促进了政府监管与产、学、研的交流沟通,提高了行业凝聚力、提振了行业信心,是2021年度特殊食品行业最具影响力的大会。

事件九:《中国特殊食品产业发展蓝皮书》首次公开出版发行,填补我国特殊食品领域的空白

2021年10月16日,由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编著,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出版发行的《中国特殊食品产业发展蓝皮书》首次正式公开发布,全书近40万字。本书立足于中国特殊食品产业发展的现状,回顾了特殊食品发展的历史沿革,对国内外相关产业的情况作出对比分析,提出了未来发展的趋势和展望。填补了我国特殊食品领域的空白,是一项开创性工作。

全书包含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 年)》中鼓励发展的婴幼儿辅助食品、营养强化辅食、运动营养食品、孕产妇营养食品、适合老年人群营养健康需求的其他营养健康食品产业等内容。

《中国特殊食品产业发展蓝皮书》是特殊食品产业从业人员和广大消费者全面了解、认识中国特殊食品产业现状和发展趋势的专业著述,对中国特殊食品产业发展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事件十: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活动,引导全社会共同努力推动保健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2021年12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本次活动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主办、中国市场监管报社承办、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等单位支持,征集作品包括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文字、视频(动画)、图片(海报、漫画、H5、摄影)3个类型。征集的作品经专家评委、行业代表和消费者代表初评,网上投票及专家评委会评审后,将择优在总局门户网站及“市说新语”新媒体平台展示。

此次保健食品科普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的举办,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7部门联合组织实施的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2020—2021年)取得的重大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开展的科普宣传活动,将进一步提升公众对保健食品的科学认知水平,促进理性消费,引导全社会共同努力推动保健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作为我国食品领域的支柱行业,中国特殊食品产业保持着健康活力以及持续增长态势,贡献了巨大的经济社会效益。从以上十大事件中不难看出,当前,在国家的支持和指导下,特殊食品行业正在把握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深化特殊食品对人类健康保障的规律性认识,建立规范化的行业标准,提高规模化保障水平,为特殊食品产业健康发展,为中国人民的健康和世界人民的健康做出贡献。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品牌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品牌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投诉删除  |  发布规则  |  免责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友情提醒:本网站及内容涉及项目仅供参考,建议您在投资前务必多咨问,多考察,以降况风险。部分企业可能不开放加盟、投资、开单、费用、流程等信息,详情请咨询该企业,以企业确认为准,您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是否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

内容声明:本网站为第三方信息发布平台(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本网站的招商加盟项目、产品、服务等信息内容由会员,用户作为第三方发布,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均由会员,用户或者经营者负责,本网站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网站信息如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网站或者按照本网站的投诉途径联系删除。 本网站信息由会员自主添加,部分文字及图片均来自于网络,本网站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如有侵权及时联系删除处理。

代理加盟网友情提示:创业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