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因对外发布的酒类广告含有饮酒动作,百威投资(中国)有限公司近日被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管局罚款25万元,相关广告被责令停止发布。
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发现,“Hoe-gaarden01”为百威注册认证的微信号,主要负责百威集团的对外投资以及旗下品牌啤酒的对外广告宣传。为了宣传2021年4月18日在杭州安吉百威举办的“福佳春季游推广视频”活动,于2021年5月14日在其微信公众号“Hoegaarden01”中发布了一篇名为《春日游,碰杯正当时》的广告长图文。该广告长图文包含了一段时长为6分29秒的视频,视频尾端出现了碰杯后的饮酒动作;3秒的动图出现了碰杯后的饮酒动作;以及活动受邀女博主持杯饮酒的照片,以上均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自2019年至今,百威共有4条行政处罚信息,皆因违反《广告法》被处罚,罚款金额累计超过百万元。其中,今年6月因在其注册认证的微信公众号“百威中国”、微博“百威啤酒”中发布了2则含有血腥、暴力、恐怖内容的广告,被处罚款60万元。2020年8月,百威因2019年11月11日在其微信公众号“百威中国”发布“BUDXMOSCHINO|来一份明星同款”宣传图文中的第二则视频“百威*MOSCHINOEVENTFILM”于第23秒、第24秒以及第39秒出现饮酒动作,被罚18万元。
中国酒业智库专家蔡学飞认为,酒类产品非常特殊,品类健康问题一直存有争议,广告营销还是要回归品牌文化层面,积极配合国家主旋律进行宣传,多传递正向文化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