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梦晗22岁,河南商丘人,曾赴奥地利留学,回国后通过社交网络售卖面膜。今年2月,众多买家投诉其卖劣质面膜致容颜被毁,周销声匿迹。网络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周梦晗卖劣质面膜的话题已有2万人次讨论,1445.7万人次阅读。(4月20日《新京报》)
面膜可谓是微商中的重要商品,曾有报道用“疯狂的面膜”来形容微商面膜业的迅速生长,其背后存在的“三无”、暴利、无售后等问题也被曝光于人前。“神仙姐姐”周梦晗粉丝数十万,自称年收入七位数,可谓是微商界的“大咖”。而根据微商发展定律,“大咖”的背后必定还站着更多的一级代理、二级代理、三级代理们,那么,“毒面膜”将不再是周一个人的问题,还有很多问题亟待相关部门查处。
众多买家投诉、数人报警、相关网帖被2万人次讨论、1445.7万次阅读……直至媒体报道引发关注,那么,监管到哪儿去了?其实今年已有多起微信售假被起诉判刑的案例,只要发生交易事实就已经形成买卖关系,就无法逃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约束,可是,何以买家们投诉维权依然走出了一条辛酸路,甚至最后仍需通过媒体的呼声才能引来关注呢?
现在电子商务已经走入千家万户,从网购到微商,从马云背后的女人到微商前面的代理,人们在信息技术发展中经历着购物模式、思想观念的变化。微商因其无店铺、无租金、投入小、风险低等特点迅速集结了一批渴望创业者加入到了微商行列。其实这并不是坏事,大多数人也表示并不反感微商,因其代表着一个人的努力和梦想,微商中也并非都是假货,面膜也并非都是毒面膜,它的发展和诞生有其必要性和必然性。但是,周梦晗等假货微商显然搅乱了微商市场,伤了消费者的信任。因此,将微商纳入监管范围,才能让微商合理健康发展,也就是说,政府合格的监管才是对市场发展最大的支持。
现在的法律显然并没有跟上时代的发展,以微商为代表的电子商务还缺乏必要的、针对性的法律法规,直接导致了监管和执法的空白。正因如此,“毒面膜”才肆意增生,甚至在面对诸多苦主时,仍处于无人管的状态。因此我国应尽快制定相关方案,用监管给予这一新兴电子商务以最大的支持,还消费者一个可依赖的购物空间。
同时,微信的诞生虽是基于交流通讯而来,但微商现实却已存在,因此,微信、微博等网络管理者也不能置身事外,而应建立合理措施,给予恶劣微商以打击。去年微信就曾发布限制人数、处理举报投诉微信号等举措应对微商乱象,其他网络平台也应跟上脚步,建立更为细化全面的管理监督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