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一个假冒女性用户,在女“微商”送货时专门实施抢劫强奸的犯罪团伙,随着犯罪嫌疑人的全部落网,被公安汉台分局一举铲除。
连发女“微商”被抢案
7月21日,汉中一名在网上卖面膜的女“微商”萌萌接到一单生意,她应女客户的要求前往汉台区汉江2号桥桥头附近送货。到达约定地点后,等待她的却是两名持刀男子。除随身携带的890元现金被抢之外,对方还逼迫萌萌通过支付宝转账1000元。
7月23日,在网上卖内衣的小田几乎在同一地点遭遇同种方式的抢劫,两男子抢得现金40余元后并不甘心,连小田携带的2套女性内衣也不放过。为了不让其报警,两人还将小田拉进附近一处废弃的旧房内拍下裸照威胁。
7月26日,卖女性卫生用品的文文送货到2号桥附近时遭到两名男子的持刀抢劫,被抢现金400余元,被迫转账3000元。嫌疑人除拍裸照威胁之外,其中一人还将受害人强奸。
案发后,公安汉台分局立即指定刑警大队四中队主侦,调集刑侦、网安、技术等部门同步上案,力求快侦快破、消除隐患。民警通过查阅受害人支付宝转账记录等,锁定了一名有重大作案嫌疑的南郑县男子范某亮。经多名受害人对其照片进行辨认,确定范某亮就是两名抢劫人之一。当晚,摸排民警通过调取监控、翻阅酒店入住登记信息获得的一条重要线索:嫌疑人范某亮极有可能藏身于汉台区人民路某酒店415号房间。
26日深夜12时许,收网行动开始。为了确保抓捕过程万无一失,民警以前台服务员的名义拨通了415房间的电话,称315房渗水,能否安排工人检修415房卫生间排水系统。得到同意后,民警轻敲415房间的门,房门一开,早就蹲守在门口的几名民警迅速冲进将嫌疑人控制。
冒充女性专向女“微商”下手该嫌疑人正是范某亮。他今年33岁,2003年在广东因犯诈骗、强奸罪被判刑,2010年在汉台飞车抢夺被判3年有期徒刑。范某亮对其多次冒充女性顾客,以购买商品为由骗取女“微商”信任,选择偏僻无人处交货,伺机伙同他人对受害人实施抢劫、强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证,6月22日、7月4日发生在汉台七里的两起抢劫女“微商”的案件也是以范某亮为首的犯罪团伙所为。其中6月22日的一起案件是由其前妻周某将女“微商”骗到偏僻处,由范某亮及其同伙卢某海实施抢劫。
民警于7月27日上午8时许在南郑县大河坎张家村一出租屋,将周某及卢某海一并抓获。卢某海今年35岁,2013年与范某亮通过朋友认识。
在系列案件中,范某亮利用大多数受害人对女性客户毫无戒备的思想,冒充女性,通过微信加女“微商”为好友,并以购物送货的名义诱骗受害人前往指定地点。一旦受害人上当,范某亮与卢某海便提前藏匿在约定地点附近伺机作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