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以为在朋友圈里卖假货就没事!近年来,随着“微商”经营模式的迅速发展,涉“微商”经营的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时有发生,微商这种新型商业模式已经无声无息地蔓延至我们生活的每个角落,微商售假似乎也已屡见不鲜。
谭某某、应某某等人在南昌市设立工作室,对外销售假冒的茅台品牌酒,并由快递公司进行配送。经统计,谭某某、应某某等人在2018年4月至2018年11月期间,销售假冒的茅台品牌酒金额共计100多万元。近日,西湖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向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说:“不管是微商或微信代理,卖假品牌酒、假名牌衣服、假名牌包包以及假的品牌护肤品或其他,性质都是一样的,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销售金额在2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都可能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记者还了解到,在微信朋友圈售假,即使标注了“不是正品”的信息,只要销售额达到一定数量,也属于违法行为。除了刑事诉讼之外,相关品牌还能通过民事诉讼的形式进行追偿